问:港澳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有何区别?对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介绍,这两个证件都是我们内地的公安机关依法为港澳居民制发的证件,这两种证件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制发的依据不同与港功能定位不同两个方面。
答:援引8月16日中国新闻办的官方信息公示:今日上午,国新办就“港澳台居民证件便利化措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侍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龙明彪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这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以往港澳居民往返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以及台湾居民往返大陆的通行证有什么样的不同?
港澳居民居住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到底有什么区别?对此,黄柳权表示,这两个证件都是我们内地的公安机关依法为港澳居民制发的证件,这两种证件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不同是制发的依据不同。港澳居民居住证发放的依据是刚才侍部长已经发布的,即将实施的《港澳台居民证据证申领发放办法》,而回乡证的依据是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管理办法。第二个不同是功能定位不同。港澳居民的居住证主要是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居住提供身份证明,并享有相关的权利、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而制发的。回乡证作为一种旅行证件,主要是为了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提供一个身份的凭证。
黄柳权强调,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内地和港澳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港澳居民在港澳和内地须持不同的身份证件和旅行证件,其中港澳居民在内地的身份证和出入内地的证件由内地来作出规定。实施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是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3条规定,港澳居民居住证登载的信息有一项叫做公民的身份号码,香港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分别使用810000、820000,这是内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港澳居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而且是按照国家标准来编制,与内地其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制。
黄柳权介绍,《办法》第11条也规定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身份证明效力,第12、13条规定了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持有人所享有的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这些条款有助于推进内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内地的港澳居民全覆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中央对港澳居民的关怀。
对于“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台胞证”的问题,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龙明彪表示,台湾居民居住证是为了满足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需求而推出的身份证件,台湾同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也不需要放弃台湾户籍。目前,在台湾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也不应该受到影响。台湾居民只要是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领。领到居住证后,就可以享受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龙明彪介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台胞证最大的不同,居住证是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身份证件,不能用于出入大陆,而台胞证是出入大陆的唯一证件。居住证采用了居民身份证制作技术标准,采纳了台湾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的建议,这样就确保了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识读它。简单地讲,居住证用于在大陆证明身份,能实现与身份证在日常使用上的无差别体验,具备了台胞证目前无法实现的许多功能。
龙明彪指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明确规定,台湾同胞在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时,有权以居住证证明身份,大陆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否则就是违法。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们努力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创造更为便利条件的诚意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