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起,西藏自治区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惠及西藏全体农牧民,补助标准提高到了100元。此次调整,是西藏第六次提高农牧民的免费医疗标准,使全区享受免费医疗标准的农牧民人数达到237万。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扶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及因患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还可获得更多的帮助。预计到2010年,农牧民免费医疗的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130元。农牧区合作医疗不仅保证了农牧民享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农牧民所承受的经济负担。
2012年末,西藏自治区共有卫生机构139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79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治机构)8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57个。实有病床床位9850张,其中:医院9392张。卫生技术人员13600人,其中:执业/执业(助理)医师7500人。每千人病床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达到了3.28张和4.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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